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校外专家库的公告

时间:2023/10/13 17:16:33浏览: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督导员队伍结构,切实发挥好专家资源在督导方面的影响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校外人员组建教学督导校外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库专家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具有较高威信;服从管理,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5年以上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水平突出;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五)职称条件:原则上具有高教系列副高以上职称(获得教师教学职业能力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可放宽至高教系列讲师职称);

(六)专业条件:专业不限;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八)保障条件:身体健康,具有社保、医保或退休金、公费医疗等基本保障条件;

(九)回避条件:凡与我校在职教职工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报名。“近亲属关系”的类别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进库程序

教学督导校外专家库人员采取个人自荐、邀请入库等多种方式,学校对入库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库条件者报学校督导委员会研究审定通过后入库。

三、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完成学校安排的听评课任务,为改进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咨询服务。

(二)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涉及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教学竞赛、项目立项与建设等工作任务的咨询服务。

(三)相关咨询服务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进库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一10月30日

(二)审核及审批时间:2023年11月1日一11月7日

(三)公布时间:2023年11月中旬

(四)入库时间:2023年11月中旬

五、进库专家需提供的材料

(一)《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校外专家库人员申报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工作业绩复印件;

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规划处。

联系人:李美莲 联系电话:0731-84396575

邮箱地址:ghc208@126.com


附件: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校外专家库人员申报表



附件.docx

规划与质量建设处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