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专职教学督导员招聘公告
为充实学校教学督导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专职教学督导4人,其中文科类2人,理工类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具有较高威信;服从管理,有团队合作精神;熟悉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履历条件:具有5年以上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水平突出。
3.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职称条件:原则上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专业条件:专业不限。
6.年龄条件:已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7.保障条件:身体健康,具有社保、医保或退休金、公费医疗等基本保障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凡与我校教职工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报名。“近亲属关系”的类别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1.每学期完成听课任务,提交完整听课资料。
2.每学期完成专项教学质量检(督)查1次。
3.每学期完成月督导简报编制任务。
4.每学期组织召开听课工作交流会1次。
5.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并提出教学质量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四、报名方式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含相关应聘资料电子档,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退休证、个人业绩和成果佐证材料等)至电子邮箱:ghc208@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校级专职教学督导”。咨询电话:0731-84396575(王老师)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常年有效。
五、招聘程序
1.规划与质量建设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合格后,由规划与质量建设处、教务处、组织人事部组成面试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3.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资料原件供核验。
4.经初审和面试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审批、公示和聘任。
六、待遇
面议。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对专职督导员不作坐班考核要求,按督导工作任务要求每月对其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发放劳务费。
2.除保障必备的听评课条件之外其余福利待遇不予提供。服务期原则为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服务协议。
3.因名额有限、专业要求等因素未聘任且符合拟聘任条件的,如本人同意,可纳入学校专职督导人员专家库进行管理,如有需求可优先受聘。
4.学校专职教学督导员招聘事宜由纪检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0731-84396502(纪检监察处)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