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制度

“四位一体”学生隐性职业素养服务平台 常态化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3/12/25 11:05:45浏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力打造学校“四位一体”学生职业素养铸造工程,统筹好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规范和加强“四位一体”学生隐性职业素养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常态化运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服务平台常态化运行,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三全五育”育人平台工作体系。有序将服务平台工作与教育评价改革、校风学风、课程思政、三全育人等重点难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落实“五育并举”教育目标,打造具有职教元素、行业特点、办学特色的高质量学校育人品牌。

第三条 服务平台运行管理,遵循“统一规划、职责明晰、整合共享、有效运行、动态调整、客观评价”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以提升运行效能为根本。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依托服务平台开展与“四位一体”相关的运维管理、活动管理、数据管理、评价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规划与质量建设处是服务平台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牵头制定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负责牵头开展评价体系评估工作,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评价体系的优化、改进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做好学校诊改平台、学生评价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牵头开展服务平台的培训服务工作。

(五)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 学生工作与保卫部、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部、教务处、团委、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图书信息中心是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的业务管理部门,其业务主要职责是:

(一)学生工作与保卫部牵头负责制定和完善军魂塑造、劳动教育两个模块的评价体系;负责制定分项运行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负责军魂塑造、劳动教育两个模块的考核工作;做好学管工作平台、学生军事教育活动、劳动教育活动、学生辅导员带班分配表、学生违纪处分、学生操行测评、学生军魂塑造素养档案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评价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分项评价体系的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模块的案例上报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二)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处牵头负责制定职业意识模块的评价体系;负责制定分项运行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负责职业意识模块的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平台、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生职业意识素养档案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评价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分项评价体系的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模块的“三全育人”案例上报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牵头负责制定思想品德模块的评价体系;负责制定分项运行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负责思想品德模块的考核工作;负责做好思政课程、思政实践活动、学生思想品德素养档案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评价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分项评价体系的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模块的“三全育人”案例上报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四)基础课部牵头负责将体育与美育工作纳入服务平台评价体系;负责体育与美育工作的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课程、体(美)育工作平台、学生体质测试、学生体育美育活动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模块的“三全育人”案例上报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五)教务处牵头负责各模块关联课程的业务管理与考核;做好教务系统、实习管理平台、学籍数据、学业预警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评价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六)图书信息中心牵头负责服务平台的门户集成、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数据规范、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服务与运维管理,保障服务平台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做好图书信息平台、学生阅读活动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负责服务平台信息化工作考核;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七)团委牵头负责做好青年大学习、青马工程、主题团日、社团信息、志愿服务、学生团员信息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八)组织人事部牵头负责全院教职工信息、部门信息、学生党员信息、党校活动、主题党日等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九)宣传统战部牵头负责学生网络舆情信息关联数据(源)对接、导入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服务平台“三全育人”案例征集和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部)是本部门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服务平台活动全流程周期管理,组织师生参加并完成服务平台创建的必选或自选活动。

(二)负责在本部门内组织开展服务平台案例上报、宣传与培训工作。

(三)负责在本部门内对服务平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 各职能处室是本部门服务平台活动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服务平台活动全流程周期管理,组织教职工参加并完成服务平台创建的必选或自选活动。

(二)负责在本部门内组织开展服务平台案例上报、宣传与培训工作。

(三)负责在本部门内对服务平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学校交办的服务平台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 平台建设。服务平台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信息门户等进行集成;其数据应通过学校数据中心与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共享。

第十条 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所有用户、各级管理员等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人员,规划与质量建设处根据备案信息对工作人员分配相应的管理权限。当上述人员信息及职责发生异动时,须及时报规划与质量建设处备案,并由规划与质量建设处进行账号及权限的禁用、变更等;当相关人员调离原岗位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活动管理。服务平台活动管理根据活动发起性质分为必选活动管理和自选活动管理。必选活动管理是指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的业务管理部门依照评价体系相关要求在服务平台发起,其他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负责协同完成的指定活动,由牵头部门负责活动的全周期管理;自选活动管理是指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依照评价体系相关要求经依规审批后自行发起的活动,由本部门负责活动的全周期管理。

第十二条 协调推进。对服务平台实施过程中的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原则上由服务平台各业务部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调度推进解决;对于确需学校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服务平台各业务部门发起联动申请,由规划与质量建设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调度推进或由规划与质量建设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上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解决。

十三条 督办管理。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受理和处置服务平台师生咨询、建议和投诉。进行分类处置、派单交办,服务平台的综合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各相关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等加强配合协同,及时处置反馈。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依规牵头加强对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应依规加强服务平台中涉及本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十五条 业务培训。各部门应开展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应用培训,并指导本部门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各部门应积极加强服务平台工作交流,推动服务平台效能提升。

第十六条 队伍建设。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人员做好本部门的服务平台管理和活动全周期管理工作,工作情况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 平台优化。以工作的便捷性、可靠性、有效性为标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服务平台流程、创新平台使用功能,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平台功能形成特色做法,提出完善建议或意见。

第十八条 宣传推广。各部门应积极报送服务平台推进信息、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等,在国家、省、市媒体上加强宣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对师生的服务平台宣贯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九条 规划与质量建设处牵头组织各业务管理部门对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的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过程性监控,并将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第二十条 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部)要加强本部门在使用服务平台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由各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规划与质量建设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