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部门工作职责

时间:2017/09/05 16:21:46浏览: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做好部门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

   2.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业(群)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基本建设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等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和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二级学院(部)中长期评估和事业发展年度量化考核。

   5.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和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质量诊改工作。

   6.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质量标准,监控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7.负责组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等填报工作,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对外公布工作。

   8.负责组织编撰和报送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9.负责组织重大问题调研、专项调研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为学校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10.负责本部门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廉政、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综治安全、宣传、档案管理、信息公开与保密、人财物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的制度建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网站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12.做好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经费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牵头组织教学事故的处理,通过督导听课、专项督导等形式开展督教、督管、督学活动,督促、协调、指导二级学院(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14.负责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落实督导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方法和手段。

   15.负责组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评估数据填报工作,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对外公布工作。负责组织编撰和报送学校评估报告。

   16.负责本部门的制度建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网站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17.开展督导工作研究,学习教育教学和管理理论,总结推广督导工作经验。